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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商务策划师培训中心管理办法(细则) |
第二条 中国商业联合会负责监督管理中国注册商务策划师职业资格等级认证考试及鉴定工作,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以 第三条 中国注册商务策划师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是承担中国注册商务策划师培训的地方执行机构。其设立 第四条 培训中心的设立,由商会培训部统筹规划并负责审核备案,由具备建立培训中心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国 第五条 各培训中心实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对商会培训部负法律责任。培训中心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专职的财务 第六条 中国注册商务策划师培训中心必须遵守《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工作职责及如下工作规则: 第七条 实行培训中心评估制度。商会培训部按每三个月评估一次,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管理办法情况、培训人数、 第八条 实行对培训中心定期巡视制度。商会培训部要定期巡视检察培训中心的工作情况,包括培训班的招生、场地、收费 第九条 实行对学员查询制度。不定期抽查学员情况,主要为学员基本情况是否与申报材料相符,学员对授课方式、授课教 第十条 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培训中心每二周向商会培训部汇报一次本中心当前的工作进展情况。如有急事可随时汇报。 第十一条 邀请领导、嘉宾支持培训中心工作,应提前申请并将计划安排作为附件一并上报,所需费用(包括路费、餐费、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
二OO六年四月三日 |